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中心自主设计项目 软科学研究计划专项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科技部等管理部门建设高水平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决策部署,加快成果转化和科技攻关,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启动2022年度国家中心自主设计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专项的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对科技创新政策和决策支撑作用。现将《2022年度国家中心自主设计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专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件1)及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方式

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通过竞争分配的方式,采取网络评审、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等程序展开遴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是我国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研究条件的公益性机构。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需申报,应由单位出具允许申报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书(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项目负责人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4.无逾期未完成的国家中心自主设计项目。

(三)申报限项要求。

1.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中心自主设计项目不超过1项。

2.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的参与人)在研国家中心自主设计项目数不超过3项。

3.项目负责人所在科室/学院承担国家中心自主设计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

(四)申报项目要求。

申请项目应紧扣选题范围,并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实践性,立足中心发展,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政策建议。优先支持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分析全面深刻、操作性强且有明确成果应用领域及方向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

三、实施期限和经费补助

(一)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年。

(二)经费补助。

每个项目补助总金额5万元左右。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和申报人需要符合申报要求。

2.申报人须提交《国家中心自主设计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专项申报书》(附件2)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份。

3.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行政楼十二楼国家中心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申报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中心自主设计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专项申报书》进行填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书。

2.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等。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项目总投入不予调整。

3.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等申报附件材料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参与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专家评审的公正性。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4.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项目推荐、实施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名单,或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存在联合惩戒记录、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申请人及申报单位不得申报。

5.项目研究成果应标注:获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自主设计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Program of The Independent Design Project of National Clinical Research Center for Child Health)。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徐玮泽 潘飞霞

联系电话:0571-86670083、0571-86670089

邮箱:ncrcch@zju.edu.cn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

国家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1

      

附件1:2022年度国家中心自主设计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2:国家中心自主设计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专项申报书.docx



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2021年5月12日